相关下级分类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职权分解
>
行政处罚
>
新闻查找
栏目分类
对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
(2006-12-30)
对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未经注册,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2006-12-30)
对施工单位使用无证劳务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和技术工种作业的处罚
(2006-12-30)
对在工程承包中行贿的承包单位的处罚
(2006-12-30)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对承包单位进行处罚
(2006-12-30)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者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对建设
(2006-12-30)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2006-12-30)
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处罚
(2006-12-30)
首页
上一页
[9]
[10]
[11]
12 末页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市建设
|
政策法规
|
建设管理
|
园林城市
|
效能建设
|
建委文件
|
党建园地
|
建设论坛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淮南建设委员会主办:http://www.hncj.gov.cn
网管信箱:liucy@huainan.gov.cn 联系电话:0554-6644226
Copyright ©2006 - 2008 hncj.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2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