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延远: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纪委(监察)、工会工作。 分管单位:委组织人事科、委纪委、委工会。
胡学玉:主任、党委副书记。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协助书记工作。分管计划财务,政策法规工作。 分管单位:委计划财务科、委法规科。
李景华:副主任、党委委员。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建筑勘察设计、房地产开发、建设科技工作。 分管单位:委建设市场科、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市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市城乡建设开发公司。
程东矿:副主任、党委委员。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城建档案馆、市政工程公司。
范德喜:副主任、党委委员。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机关行政、安全保卫、信访、信息、保密、建筑管理、抗震设防、定额(造价)管理。 分管单位:委办公室、市建筑管理处、市抗震办公室、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市建二公司。
丁立坤:副主任、党委委员。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设施施工和管理、重点工程管理、园林绿化、城市公园。 分管单位:委城市建设科、市政管理处、市园林管理处、市龙湖公园。
李援朝: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负责纪律(监察)工作,分管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分管单位:委监察室、委宣传教育科。
宋在芹:工会主席、党委委员。 负责工会、委机关党支部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共青团、妇女工作。 分管单位:委文明办、委团委、计生办、女工委。
王琳:总工程师。 负责全委技术管理工作。协助丁立坤副主任做好城市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建设项目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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