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建委,毛集实验区、经济开发区城建局,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市政府关于 2004 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为确保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现就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全面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重点,强化部门监管,深化专项治理;促进系统内各单位和建筑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构建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贯彻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企业、每一个工程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考核和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组织开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和创建,继续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及时做好安全生产隐患的排除和整改,确保查出隐患整改率达 100% 。进一步控制一般伤亡事故,杜绝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重大伤亡事故,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下达指标以内,保持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的基本平稳。
三、具体工作
为保证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企业、每个生产班组,认真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抓落实,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同时,要把工作重点放在目标责任的考核上,奖惩兑现,狠抓薄弱环节。(责任单位:市建委办公室、各县区建委、委属各单位)
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内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企业,以及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单位,由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一票否决”决定书。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年度内不得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实行安全生产约见警示、黄牌警告制度。对事故隐患不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及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生产约见警示。予以约见警示仍整改不力、年度内发生死亡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黄牌警告。被黄牌警告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责任单位:市建委办公室、市建管处)
市建管处要继续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责任单位:市建管处)
(二)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和各有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和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通过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从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依法自我保护意识。
1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逐级传达,贯彻落实。〔责任单位:市建委办公室,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2 、以学习、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契机,全面掀起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学习热潮,普及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努力做到人人学法、知法、懂法,个个遵法、守法和依法办事。采用各种媒体、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把两个《条例》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内容宣传落实到各级监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做到全市建设行业所有人员人人皆知、家喻户晓。〔责任单位:市建委宣教法规科、办公室、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市建管处〕
3 、实行分级培训,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工作覆盖面,全面提高应培训人员持证上岗率。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今年将全面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认真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尤其要做好农民工、临时工、调换工种人员以及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的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加大在岗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其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场科、市建管处)
4 、认真组织开展 2004 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一遵”(遵章守纪)“三反”(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强化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责任单位:市建委办公室、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三)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克服懈怠、麻痹思想,继续抓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岗位职责,突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1 、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土石方开挖、模板工程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及防高坠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为:一是塔吊、龙门架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把工作重点放在已取得成果的巩固上;二是模板工程的安装和拆除,模板安装必须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作业。拆模前,混凝土试块强度必须达到设计拆模强度要求;三是继续加强脚手架上作业、登高作业、塔吊、外用电梯安装作业、洞口临边作业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四是结合专项治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科技含量。(责任单位:市建管处、办公室)
2 、开展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治理。要严把工程项目设计、报建源头关,杜绝因抗震设防、设计缺陷埋下的工程质量隐患。要严格实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时的安全措施的审查,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一律不颁发许可证。要加强首次进场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工程是否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各方主体的资质及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发现违法建设立即通报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对工程毗邻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山体、水体、油库、高压线、地下管线、道路交通、工程的地质结构等进行认真检查,核查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有周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防护措施有明显问题的,一律予以停工,责令整改。要对质量安全重要内容进行监督交底,交底记录存档备查。认真核查工程各方主体和个人的从业资格是否合法,尤其是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监管人员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的同时,要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显见问题进行监督,对发现有质量隐患的,及时责令改正。(责任单位:市建管处、市抗震办、建设市场科、政务中心建委窗口)
3 、开展深基坑开挖工程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加强对深基坑开挖等工程的监管。凡有深基坑开挖的项目,或危及毗邻建筑物(包括挡土墙、山体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质量、安全监督人员须将基坑施工安全、毗邻建筑物防护措施情况分别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视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存在隐患的,责成有关单位研究解决方案,并立即整改。(责任单位:市建管处、市建委办公室、城建科、各有关单位)
4 、危旧房和灾后重建房安全专项治理。要组织对系统内的危旧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对于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危旧房屋,限期拆除,坚决不留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对灾后重建房屋质量安全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建科、市建管处、委属各单位)
5 、所属公共聚集场所安全防范专项治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风景区、公园、游乐设施等公共聚集场所加强安全防范和日常检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有关制度,加强用电管理,落实消防措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大型游乐设施以及游人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段和部位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人流的组织和疏导,并制定事故处理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四)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单位安全生产要以自查为主,要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生产一线、运营设施、备用设备、施工现场、城建档案馆、仓储库房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加强用电管理,做好消防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如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向市建委报告,并制订措施,定人、定期限进行整改,短时间难以整改的,要切实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停止使用和停止生产作业。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有重点的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采取重点监控、突击检查、跟踪督查等措施,要不断改进检查方式,实施从实体安全检查转变为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程序检查,从以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变为以随机抽查和巡查为主的“两个转变”,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效能。(责任单位:市建委办公室)
(五)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综合治理
1 、全面开展建筑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今年,对全市的等级以上施工企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审查。届时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查将采取分级审查,各负其责的办法,做到审查内容统一、证件发放统一。(责任单位:建设市场科、建管处)
2 、组织开展对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年度考核。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建管处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本单位建设和切实负起工作责任。贯彻“法制、监管、规范、服务”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政府安全监管和执法监督人员政策、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做好迎接考核工作。〔责任单位:市建管处、市建委办公室、各县区建委(城建局)〕
3 、大力推进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督促所有施工企业必须为施工一线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单位应将这项工作纳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审查范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要全面启动,力争覆盖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责任单位:市建管处、建设市场科)
4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单位:市建管处)
5 、建立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制度,对等级以上施工企业,根据其安全管理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和监管,提高安全监管的效能。(责任单位:市建管处)
6 、严格执法,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坚决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出建筑市场,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7 、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和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化危险场所和岗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应急求援网络和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特别是公园、风景名胜区,要不断完善应急求援预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
二○○四年三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