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市城市绿地的建设和保护,推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02]340号)及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颁布实施的《淮南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启动我市“城市绿线控制规划”,从源头上把好绿化建设这一关,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为此,成立了由王诚副市长任组长、张学如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城市绿线控制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有关区县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丁立坤担任,副主任由疏友斌担任。
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及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所将于2006年6月30日前完成绿线控制规划编制工作。
“绿色图章”即“绿化审批专用章”,是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绿化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的有效手段。主要适用于:
(一)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项目。
(二)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地。
(三)城市规划区内的水体、河塘、渠道、山坡等城市景观生态控制区域。
(四)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湿地、塌陷区、古树名木规定的保护范围等。
(五)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管理和建设。
适用程序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及施工等,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绿线”控制,加盖绿色图章后托有相应绿化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建设项目,否则,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淮南市城市绿化条例》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