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定额站 发布时间:2007-06-05

通 知

 

淮南地区造价工程师:

接省造价总站造资〔2007〕18号文“关于开展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现将我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我市已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人员(含已注册和未注册的)。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集中面授时间(占总学时60%)为三天共24学时,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其余时间由造价工程师自学完成。

    三、培训内容:

    1、指定教材:《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成本控制理论方法》(中价协编制的全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培训时统一配备。

    2、自备教材:《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安装),费用定额及相关的消耗量定额。

    3、工程造价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4、清单计价软件培训。

    四、培训安排:

    1、我市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安排在蚌埠市铁道大酒店(蚌埠市淮河路246 号,火车站向西100米),7月9日报到,7月10日-12日上课。

    2、造价工程师报名时均要携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2007年新注册的造价工程师需带一寸近照一张。

    五、培训费用:

    1、每人每期学费400元(不含教材),指定教材每本50元(报到时费用直接交省造价总站)。

    2、外地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 系 人:省造价总站资质管理科   马 俐    卫先芳

    联系电话:0551-2886989

 

 

 

                   淮南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二○○七年六月五日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市建设 | 政策法规 | 建设管理 | 园林城市 | 效能建设 | 建委文件 | 党建园地 | 建设论坛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淮南建设委员会主办:http://www.hncj.gov.cn

网管信箱:liucy@huainan.gov.cn 联系电话:0554-6644226

Copyright ©2006 - 2008 hncj.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2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