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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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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委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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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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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办〔2006〕68号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淮府办秘[2006]48号)等文件要求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广大建设员工(包括农民工),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单位和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遏制建筑施工事故,不断推动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活动时间:2006年6月。 三、活动的组织领导 市建委成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建委系统“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组 长:胡学玉(市建委主任) 副组长:范德喜(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刘维林(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刘福芳(市建筑管理处副主任) 陆 军(市政工程公司经理) 疏友斌(市园林管理处主任) 何双全(市市政管理处主任) 陈朝华(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罗永春(市建委宣教法规科科长) 洪叶宗(市建委城市建设科科长) 吴昌保(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朝华同志兼任。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好首日(6月1日)活动。各县区、各单位要在临街和主要建筑物悬挂活动标语、横幅及彩旗等,单位内部要结合实际布置安全宣传栏、宣传画和标语,重点抓好施工现场、操作、控制室、机械设备及安全防范重点场所等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的更新和补充。市建委在当日启动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检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6月11日)活动。由市建管处牵头负责在田区政府门前路段设置“市建委安全生产宣传台”,市园林处、市政管理处负责安排宣传车在市区主要道路巡回宣传。县区、委属其他单位结合实际设立宣传咨询分台。 (三)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 1、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精神,认真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及动员工作,确保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个单位、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组织一次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加强对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重大事故案例的警示作用,选择典型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学习,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农民工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监控能力。重点加强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农民工骨干人员等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3、组织开展一次建筑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4、开展一次集中自查自纠活动。各单位及企业要组织力量,调配精兵强将,于六月上旬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要结合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知要求,以查各方主体安全生产行为为切入点,以排查重大危险源为基本任务,以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为基本目的,开展好安全生产执法自查,确保建设系统每个行业、每个企业都能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日常管理人员落实情况和建筑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坚决制止一个安全员身兼数职、数岗行为;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改善建筑业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的通知》(建质[2006]58号)要求,选用一批长期在施工现场生产一线,熟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工担任建筑安全群众监督员,并大力宣传推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切实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 5、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检查、整改的重点: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检查、巡查负责和通报制度执行情况。 6、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不断查找缺陷,堵塞漏洞,形成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不断细化、程序不断优化的持续改进机制,实现管理标准化、现场标准化和操作标准化,促进企业持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通过开展“六个一”活动,促使安全生产管理不留死角,不出现任何盲区。 市建委将在6月15至6月30日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活动要求 (一)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分工,积极扎实、开创性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全面总结前四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结合实际,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既要营造氛围,又要扎扎实实,不走过场。要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及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力争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二)要紧紧围绕“一遵二反”(遵章守法,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和“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学习,切实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自觉性,坚决做到依法办事,按规范、规程作业,确保安全。 (三)要认真抓好汛期的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工作。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各种保障措施,加强巡查和值勤班,保持联络畅通。要积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尤其要为一线生产的职工配备必要的防暑药品,并落实应急措施。 200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请于7月2日前报市建委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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