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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12

转发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的通知》的通知

建科函〔2007〕624号

各市建委:
    现将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的通知》(建办科函〔2007〕4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调整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建筑节能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和建筑一体化进程,建设部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确定一批部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产业化基地建设主要发展地源热泵规模化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等技术项目。
    二、请各市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指导产业化基地的申报工作。组织推荐技术水平居行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生产规模、拥有实施产业化的资金筹措能力的项目单位积极申报。
    三、申报项目按照《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申报指南》和《建设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申报书》(见附件)的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项目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采用A4纸、4号仿宋字打印并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光盘两份、书面材料四份,经各市初审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建设厅科教处。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建设厅科教处联系。
    联系人:刘  兰      0551-2871529
            叶长青      0551-2641112

    附件: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产业化基地的通知》(建办科函〔2007〕478号)
http://www.cin.gov.cn/zcfg/jswj/jskj/200708/t20070803_1186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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