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法〔2008〕82号
关于成立建设行政处罚重大案件
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建设行政执法检查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经研究决定,委成立“建设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
主 任:范德喜 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主任:王 琳 总工程师
成 员:程东矿 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李援朝 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维林 市建筑管理处主任
鲍焕全 委市场科科长
罗永春 委宣教法规科科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委宣教法规科,罗永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