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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1-30

 

建办〔200814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112以来,我市连降3次大雪、暴雪,造成道路、交通等设施严重受损,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为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现就防雪救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紧急行动起来,清扫积雪。并结合实际,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好各类隐患的排查和防寒防冻工作,杜绝雨雪天气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二、市政、园林、建筑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道路、桥梁、路灯、排水、园林设施、公园、风景区等的融雪、积雪清扫工作。在陈洞路立交桥等城市立交及重点路段必要时撒盐融冰。

三、各单位要尽量少出车,并做好对本单位司乘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安全防患意识。

四、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全市在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和民工工棚等临时设施的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恶劣天气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五、要切实做好防雪救灾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相关责任人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深入基层及时督查。要不打招呼直接深入,了解实情。对存在的问题,一要查清情况,二要明确责任,确保防雪救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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