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管〔2007〕47号
关于印发淮南市预拌商品混凝土
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随着我市建筑业的迅速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使用量越来越大。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广泛使用在改善现场施工作业、缩短建设工期、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但是近年来,由于我市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导致如楼板面裂缝等质量缺陷,给百姓的利益和日常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为更好地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控制,防止质量问题的发生,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制定《淮南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淮南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淮南市质量监督站反馈。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