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06〕100号
市建管处:
你处上报的《关于报请核准2006年第四批资质申报的请示》(建管建[2006]71号)文收悉,根据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委资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核发淮南市祥照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企业资质,望你处接文后,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淮南市2006年第四批建筑企业资质(劳务)申报审核汇总表
二○○六月七日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