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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6-06-27

 

 

                              建办〔200683

 

 

凤台县、各区建委(城建局),委属各单位:

根据616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的紧急通知》(皖建安明电〔200622号)、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吸取616当涂县安全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乳化车间爆炸事故教训,遏制和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

建筑施工现场的防高坠、模板支撑、深坑基础(包括人工挖孔桩)和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安全;风景区、旅游景点、公园游乐设施安全;市政道路、路灯等施工现场安全。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督促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位。督促各级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活动。督促各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首长负责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

(二)认真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企业安企管理滑坡。督促企业、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单位大力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加大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努力实现本质安全。

(三)督促各级认真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当前防汛和高温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并于72日前将检查情况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一并报市建委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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