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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05年度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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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建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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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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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06〕18号
全市园林绿化企业: 根据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 法》和《安徽省建设厅资质审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05年度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现就年检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5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厅核发的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的,均参加此次资质年检。 二、年检内容: 受检企业应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申报表》(表格一式四份,磁盘一套)的要求,如实填写受检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企业自检报告。 2、企业法人代表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批文,职称证书以及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和所有副本(原件)。 5、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企业固定资产验资证明。 6、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统计表(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要附有关部门出具的参加劳动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书); 7、企业的工程业绩证明。 以上材料(1-7)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三、年检时间: 2006年3月15日前各园林绿化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市建委建设市场科,初审后,统一报送省建设厅。 四、年检要求: 1、凡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资质年检的园林绿化企业,其资质将自行失效。 2、此次年检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我委将根据申报材料情况到有关单位对年检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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