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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迎接全省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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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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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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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06〕26号
各建筑设计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统一安排,今年4月上旬将对我市建筑节能设计及其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按照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设函〔2006〕127号)文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迎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成立迎检组织机构 为做好此次迎检工作,市建委决定,成立以建委分管主任为组长,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淮南市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各建筑设计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检查对象 全市建筑设计单位和市施工图审查机构。 三、检查内容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情况。 四、检查范围 1、2003年以来,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完成的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 2、2005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公共建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抽查在建工程; 五、检查要求 各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符合这次检查范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准备齐全,立即开展自查,并按年度填写项目清单,本月底前报市建委建设市场科。我委将对各单位报送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抽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检查的各项要求,共同做好这次迎检工作。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设函〔2006〕127号) 2、淮南市建筑节能设计专项检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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