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建设工程领域开展200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管[2006]285号)、市建委《关于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开展200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建管[2006]134号)和市建管处《关于在2006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年活动的通知》(建管质[2006]23号)等文件精神,我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以建设工程为受检单位,检查组通过查看工程实体、监督检测、调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全面检查了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共检查36项工程,其中在建工程26项,竣工工程10项,检查组针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督意见通知书(共20份),监督整改,并对部分工程进行了复查。 二、总体评价 检查结果反映,我市工程质量水平保持平稳状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主要体现在: 1、所查工程基本能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加强,基本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在建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高,质量通病较上年有所减少,未发现严重质量隐患。 2、抽查的10项竣工工程中,未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工程回访保修制度基本得到落实,用户满意程度有较大的提高。 三、新型墙材使用及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 按照建设部第143号令《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淮府办[2006]48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的通知》、淮建管质[2006]64号《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和验收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我市的绝大部分今年新开工的工程使用了新型墙材,节能设计通过图纸审查,但矿业集团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开发的居仁村、新社西村等住宅楼取消了节能设计。 四、对重点乡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督查情况 经巡查发现,我市各区乡镇的村镇规划均已完成,绝大部分已获批准。但目前农民自建房停止审批,原则上不许建,这和农民的实际需求矛盾较大,丞待解决。对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的管理各乡镇有一些好的办法和设想,如统一发放设计图纸,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等,但缺乏相应的人才和资金。个别地区农民自建房存在结构安全隐患。 五、“质量年”活动规定的质量通病治理情况 通过近一年来“质量年”活动的宣传贯彻,施工现场质量通病明显减少,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高,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模板及支撑体系普遍按程序制定了专项施工方案,钢管支撑已得到有效执行;后台计量工作受到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的重视,混凝土、砂浆的搅拌记录趋于完善。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仍不规范。本次执法检查共查在建工程26项中8项工程未领取施工许可证,中化三建南苑小区二期A-8#楼尚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擅自取消图纸建筑节能设计,如淮南矿业集团旧改办建设的居仁村等工程取消了建筑节能设计。 2、部分施工单位未能认真履行质量管理职责,质量通病在一些施工现场仍然普遍存在;检查发现有个别工程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或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完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如蚌埠华晨建安公司;一些工程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水泥露天堆放,计量器具设置不规范,未有效使用,现场无司磅记录,施工现场使用砂浆王添加剂,无相关试配资料;多项工程模板支撑方案与施工现场不符,个别模板支撑方案计算书中取值错误,部分施工现场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承载力、刚度及稳定性不满足要求;现浇砼板负弯距钢筋砼保护层厚度超出规范允许范围,个别工程楼梯施工缝留置方式及接缝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混凝土夹渣等外观缺陷。 3、部分监理单位未能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履行监理职责,总监兼任项目多,监理人员执证率偏低,普遍存在人员与监理规划不相符,变更未履行程序的问题,在岗时间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部分项目监理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不力,主要表现为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未认真审核,模板、支撑体系未严格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进场的原材料检验和复试未能严格把关,不能认真履行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职责,对明显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 4、勘察、设计单位违法违规情况也不同程度的存在。表现在未按规定参加基础分部验收,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尤其是存在违反省政府第159号令擅自同意建设单位变更墙体材料的要求。 七、处理决定 根据市建委关于印发《淮南市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法[2005]57号),对施工现场存在较多质量问题且整改不及时的以下单位予以不良行为记录:(详见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意见表) 八、下步工作要求 1、各受检单位要对照监督意见提出的具体问题认真整改,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从制度入手,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我站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视复查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罚。 2、建设单位须纠正无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行为,不得擅自取消节能设计,否则不能进行竣工验收。进一步搞好住宅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回访保修工作,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继续抓好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和工程竣工备案和竣工标识制度的推行。 各区县要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特别是对限额以下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指导和服务。 3、各监理公司要大力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素质,提高执业水准,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监理的质量和效果。对监理意见通知书的问题要监督整改到位,资料闭合,监理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切实抓好平行检验工作,确保工程实体的质量和安全。 4、出台《淮南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淮南市村镇建设工程管理规定》、《淮南市农民自建房工程质量控制服务指南》等规范性文件。
附件: 1、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汇总表 2、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项目汇总表 3、检查出问题工程处理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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