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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出台新办法,切实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

信息来源:淮南建设工程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6-12-03

——2006年12月1日《淮南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办法》出台

住宅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建委根据建设部、建设厅的有关要求曾多次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综合治理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收效。但由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多发性、反复性等特点,防治情况不容乐观,仍是目前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热点,影响到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针对淮南市目前工程质量通病状况,市建委组织专家编制出台了《淮南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办法》,本实施办法自2006年12月1起执行。

1、编制的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4]18号);建设厅《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皖建管[2001]191号);建管处建管质[1997]101号、建管处建管质[2000]134号、建管处建管[2002]49号、建管处建管监[2005]127号等及相关的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同时借鉴了山西省、广东省、南京市、合肥市等一些省、市的做法。

2、具体内容

《淮南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办法》共计十章 二十八条

第一章 总则 共3条;第二章 基本规定 共3条;第三章 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共7条;第四章 砌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共2条;第五章  钢筋混凝土现浇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共2条;第六章 楼地面渗漏防治技术措施 共2条;第七章 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共2条;第八章 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共2条;第九章 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共2条;第十章 附则  共3条,其他建筑工程质量通病(裂缝和渗漏)防治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3、会审过程

《实施办法》已经四次修改:1、建管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2、市内部分专家;3、市建委邀请相关部门人员讨论;4、到兄弟站取经。

4、实施后的意义

通过对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能基本解决长期困扰广大住房消费者的住宅空鼓、裂缝、渗漏等质量问题,确保住宅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断促进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同时避免了住户投诉所浪费的精力及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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