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设管理 > 建筑质量管理信息 > 正文
关于在2006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发布时间:2006-07-26
    房屋建筑工程尤其是住宅工程质量关系人民安居乐业,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关系城市的形象,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在2006年开展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年活动(以下简称“质量年”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安排,切实组织好“质量年”活动。

  二、“质量年”活动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要通过“质量年”活动,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规范质量行为,进一步提高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切实抓好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保证我市工程建设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具体目标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无违反强制性标准的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工程无“沉、裂、漏”三项质量通病,一次验收合格率95%以上,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用户满意率大幅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质量年”活动,决定成立“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刘维林;副组长:黄涛、崔北铭。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质量年”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各施工、监理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的“质量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按规定开展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企业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

  企业是做好质量管理的主体,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声势,普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基本知识。要以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质量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教育培训。同时,要以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造高质量的建设工程及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以诚信、质量赢得市场竞争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以“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和“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为主题的讨论活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重视建设工程质量的良好氛围。特别是要做好对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培训,通过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提升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

  1、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继续加强对住宅工程结构安全、环境质量和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厅[2005]   225号文《关于改进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及《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加大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督促有关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强对村镇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城乡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

  2、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大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市建委建法[2005]57号文《淮南市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和市建管处建管质[2003]149号文,《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实话细则》,使之成为约束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的有效手段。

  3、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按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要求,结合省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我市监督机构的考核工作,狠抓质监督站自身建设,进一步突出质量监督工作的“执法性、技术性、监督性”,着力抓好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的监督和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

  4、采取切实措施,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优质工程、用户满意工程、科技示范工程的创建活动,促进建筑业科技进步和工程质量的普通提高。

  5、认真落实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开展的“十个专项治理”的同进,重点抓好施工现场两项通病治理:现浇模板支撑体系不规范,采取措施:一律采用钢管支撑;后台计量不规范,采取措施:一律采用定型专用磅称,确保原材料按配合比盘盘过磅。

  (三)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监管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建设部推广建筑“四节”的要求,在继续抓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的基础上,将建筑节能作为监督的重点,监督各方主体住认真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五、实施步骤

  2006年元月至3月为“质量年”活动的宣传发动阶段,分别召开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座谈会广泛宣传“质量年”活动,督促企业成立组织机构,认真做好各项培训工作。

  2006年4月至6月,为第一次检查落实阶段,开展第一次三项检查:对竣工工程和在建工程抽查;对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的专项检查;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质量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核查“质量年目标”的落实情况,找出差距,制定措施,督促整改提高。

  2006年7月至9月:结合建设部、建设厅对我市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全市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进一步督促企业对“质量年”活动具体措施的落实。

  2006年10月至12月:开展第二次三项检查,进行总结评比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质量问题的工程,都要将有关责任方和责任人记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布曝光。

  六、“质量年”活动宣传口号

  奉献优质产品,构建和谐社会

  树立科学发展观,提升质量竞争力

  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

  质量在我手中,用户在我心中

  建设社会满意房,建无质量通病房

  树立质量法制观念,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淮南建设工程信息网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市建设 | 政策法规 | 建设管理 | 园林城市 | 效能建设 | 建委文件 | 党建园地 | 建设论坛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淮南建设委员会主办:http://www.hncj.gov.cn

网管信箱:liucy@huainan.gov.cn 联系电话:0554-6644226

Copyright ©2006 - 2008 hncj.gov.cn,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06002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