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规划建设局长应树立的五种意识
县级规划建设局是政府的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工作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县级规划建设局的局长,如何履行好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笔者认为必须树立五种意识。一是树立争创一流意识。首先,要有创新精神。没有创新精神,一味坚持陈规旧律,抱着旧的条条框框不放是无法取得一流业绩的。其次,要有创新的热情。创新的热情就是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决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第三,创新要有足够的自信心和毅力。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业绩至关重要。第四,创新要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业绩。争创一流不是口号,而是行动。2007年,宾阳县实施城镇建设“213”工程,县规划建设局负责设计施工。当年,完成文化广场改造工程等十多项市政工程建设。投资之大建设项目之多是历史上未曾有过的。宾阳县规划建设局连续两年获宾阳县三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一等奖、宾阳县质量兴县先进单位、宾阳县招商引资优秀服务奖,宾阳县获广西第五届、第六届市容环境“南珠杯”竞赛优秀奖、特等奖。
二是树立管理意识。县级规划建设部门业务繁重,如何从纷繁复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大事,就必须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一是要超脱。主要领导不拘泥于事务性工作,大胆放手让同志们按职责处理问题。二是发挥好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做好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三是抓制度建设。宾阳县规划建设局建立了规划审批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四是建立激励机制。优胜劣汰既是自然法则,同样也是干部队伍管理所要遵循的规律。
三是树立协调意识。首先是协调好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使得上级对我们的工作有所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其次,是协调好政府有关部门,与有关部门互相支持配合工作,建立起良好关系。再次协调好本系统各单位,理顺各单位的关系,协调开展各项活动,使各单位的工作均衡发展。
四是树立法规意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建筑行业采取规避法律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人不执行规划违规建设,有的人不经批准无证施工。规划建设局局长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增强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认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规划,一切建设行为都以不违犯法律为前题。对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坚决不办,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压力,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建设行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五是树立调研意识。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事业飞速发展,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规划建设局长要统揽全局,就要熟悉和掌握情况。熟悉掌握的途径之一就是调查研究。笔者坚持带着问题搞调研,两年来先后有《五项原则助推宾阳城镇建设步伐》、《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城建大发展》、《关于宾阳县建设“中等城市”的思考》等调研文章在区市级刊物上发表。笔者体会到,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树立调研意识,养成调查研究的习惯,既可以提高充实自己的调研写作能力,又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情况,对顺利开展工作是十分有益处的。(作者系广西宾阳县规划建设局局长) 蒙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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