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政府力行做表率
今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大全民节能行动”虽然是面向全民,但是有若干项行动直指政府机构的行为,其言下之意——政府要带头发挥节能表率作用。
众所周知,庞大的政府机构在行使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同时,也是能源消费大户。以用电为例,很多政府机构即使在白天光线很好的情况下也全天亮灯,室内无人时也无关灯习惯,空调全天候开启。据统计,我国政府机构年电力消耗总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5%,一名公职人员一天的耗电量相当于一个普通居民19天的生活用电量。
很多公职人员怀有“花公家的钱不心疼”的心态,节能意识极为淡薄,从而导致无节制的资源消费行为。另一方面,对于政府机构一直都没有资源使用方面严格的定额限制和管理,使得政府机构成为节能监督工作的盲区。这些因素双向加剧了政府机构的能源消耗,使得其成为资源消耗的重点领域之一。
政府行为往往是舆论监督的对象,也容易成为公众效仿的目标。目前,全民节能是政府宣传政策的重点,如果连政府机构都不走在节能的前列,公众难免会产生疑问:“连政府都不那么做,有什么权力要求我们这样做呢?”进而对节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产生质疑,全民节能意识难以形成。
实践证明,要培育节约型社会,只有通过政府机构承担表率重任,才能引导全民厉行节约,推动全社会的节能工作。政府节能除了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修建等方面需要大出手脚之外,更需要从身边小事身体力行。我们也看到有些地方政府在节能方面制定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措施。比如2008年7月初,南京市政府对市级机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公务活动尽量“拼车”;节假日公车要封存回场等。江苏省试行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包干制度,尽可能降低纸张消耗。这些措施都非常详细深入,具备可操作性。
政府节能关键之一在于公职人员是否能自觉遵守。笔者认为,要让公职人员真正意识到节能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需制定奖惩措施,加强考核监督,使节能与政府机构的政绩和利益挂钩,增强激励。另外,务必将表率进行到底,不断挖掘政府节能潜力,切忌只刮一阵风。 吴金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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