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伟新被任命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3月17日签署第二号主席令,姜伟新被任命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姜伟新,1949年1月出生,黑龙江省富裕县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农村插队),196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历任国家计委投资司科长、副处长、处长,华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副所长,国家计委重点建设司副司长、司长,国家计委投资司司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建设部党组书记、副部长,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