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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1-22

黑龙江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


 

  本报讯 今年黑龙江省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新建住宅要普遍达到50%%的节能设计要求,努力实现国家下达该省的150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节能目标,同时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007年,该省建筑节能减排工作迅速启动。制定了黑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建筑节能质量验收标准及一批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地方标准,对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实行了全过程监管。全省新建节能建筑1500万平方米,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比例、建筑应用比例达到41.5%和45%,超过计划目标2.5和3个百分点。今年该省将全力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地级以上城市要确定一批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大“禁实”工作力度,大力推广复合墙体、节能墙板、稻草板等十种新型节能墙体材料,新型节能墙材应用比例要达到45%以上。扎实推进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大力抓好城市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并加速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围绕建筑节能减排技术难点,加大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力度,建立完善建设科技开发机制,规范科技成果认证与推广行为,加快形成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慧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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