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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房价方可稳定民心

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发布时间:2008-01-18

稳定房价方可稳定民心


 

  1月1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发展生产、保证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

  日常生活中,人们常把“衣食住行”挂在嘴边。可见,“住有所居”已成为保障居民生活的基本需求。而住房价格的高低涨落,更成为近两三年来居民关心的一个重要话题,时时刻刻牵动着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百姓的心。商品住宅价格的非理性冲高已经引起许多有识之士的焦虑,就连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也直言“看不懂”,不知道房价这种翻着“筋斗”上涨的现象还要持续到多久。

  随着房地产业宏观调控的深入进行及各项政策的坚决落实,自2007年第四季度起,各方对市场的观望情绪日渐浓厚,房价疯狂上涨的势头开始有所放缓,价格涨幅逐步回落,一个价格保持相对稳定的房地产市场正在各地形成。

  然而,在看到房地产宏观调控初步成绩的同时,我们仍然需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整个社会面临的通胀压力、关联行业的成本上涨、开发过程的投资追加、追逐利益的市场诱惑、不规范管理的账外开支等,这些或明或暗的原因,均成为影响住房价格保持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此,在社会中低收入群体一致呼吁房价保持稳定的大背景下,各级相关管理部门理应知民心、顺民意,从反思土地出让方式着手,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惩处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项目,直至在必要时采取价格干预政策,让曾经疯涨的房价回归到正常的价格上涨空间,回归到老百姓的可承受价位。

  多年来,我们对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制定了严格的监管制度。而对商品住宅,由于过分强调了它的市场属性,甚至放弃了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限,任由开发企业随意定价,一些销售火爆的项目甚至一天之内数次调高价格,却不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还有一些企业和项目,借助国内国际举办重大活动之机,肆意进行自我包装,为项目价格的上涨寻找支撑基础。此外,一些具有知名度的跨区域开发企业,往往将自己所谓的品牌价值包含在房价中,间接拉升了所进入城市的住宅价格,引起当地企业及项目的追涨。

  作为国民经济中的一项支柱产业,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直接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与和谐稳定,住房问题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住房价格是否稳定同样关乎民心是否稳定。只有站在民生的高度看待房价问题,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古人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曾经失去理性而疯狂上涨的房价顽疾,我们绝不能仅仅满足其一时的“退烧”,更应该标本兼治,探索研究出祛除“病根”的良方,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本报评论员 张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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