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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和文件---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6-07-26

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文件

淮组通字[2005]54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凤台县委,各区委,各县级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淮南市委组织部
2005年12月22日

 

省纪委、省委组织部
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办法(试行)

皖办发 [2005] 24号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会前准备
第一条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4至8月进行。因故需提前、延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增加次数。
第二条  各单位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明确的会议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内容有统一要求,应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  围绕会议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填写《召开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登记表》,并提前15天书面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同时抄送上级纪检机关。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集中或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有关文件。学习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每位成员都要认真学习规定的篇目。
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前,要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征求意见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或机关党组织牵头,会同纪检机关、党委办公室(厅)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个别访谈、设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对征求的意见和建议,要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认真梳理。涉及领导班子的,向班子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原原本本地分别反馈给本人。征求意见的情况,要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间要开展广泛的谈心活动,以增进沟通,相互理解,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第八条  上级党组织指导下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应提前介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第九条  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上级党组织所指出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本人认为不适合写入发言提纲的内容,可另写专题材料,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
二、召开会议
第十条  会前准备工作完成后,应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认真负责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实事求是,坦诚相见;要防止将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主要负责人、后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成员应正确对待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十二条  没有特殊原因,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须提前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请假并经批准。
第十三条  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应写出书面发言提纲,由班子其他成员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三、整  改
第十四条  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领导班子要认真分类、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  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通过适当形式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登记表》、会议记录复印件、会前征求意见汇总材料、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并抄报上级纪检机关。
第十八条  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会议材料的立卷归档。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会前征求意见汇总材料、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党委(党组)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遇特殊情况,党委(党组)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也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召集并主持。
会议召集人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群众反映出的问题,同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三)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带头并正确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
(五)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十条  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每年参加2个以上市(厅)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每年参加2个以上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省、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参加1个市(厅)、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二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机关党组织具体承办,纪检机关、党委办公室(厅)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参与配合。
第二十二条  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对民主生活会实行分级管理和指导。各市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省直机关工委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和市直县(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市委组织部门为主进行管理。纪检机关和机关工委(党委)要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五、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县以上党委常委会和人大、政府、政协党组,纪委常委会;省、市党委部门领导班子,省、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第二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和县(处)级以下党政群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
各大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省委教育工委管理,省委组织部督办;省属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省委组织部督办。
第二十五条  各市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党委于每年9月15日前将所管理的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形成综合报告,报省委组织部,并抄报省纪委。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安徽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流程

 

召开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登记表

 

注:1、此表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抄送上级纪检机关。

        2、如内容较多可另附纸。

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

 

注:1、此表于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抄送上级纪检机关。
2、如内容较多可另附纸。

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登记表
 

填表说明:此表由参会领导干部本人填写,如内容较多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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