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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制度和文件---市建委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6-07-26

市建委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制度

一、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任务
(一)根据党员教育的任务和目标,发挥电教优势,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岗位及实用技术等教育,全面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二)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制定党员电化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常研究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三)建立定期播放收看制度,把播放收看制度纳入党建目标管理,播放任务落实到人,经常督促、检查指导播放点的工作,切实保证播放收看各项制度和任务的落实。
(四)加强对播放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建立学习培训制度和工作目标责任制,不断提高电教工作质量。
(五)搞好电教片组织、供给和审查工作,建立电教片库,及时为各播放点提供录像带、光碟,统计电教片播放的情况,收集、分析收看电教片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六)建立电教设备档案和音像资料登记册,签订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定期检查各播放点的设备和管理情况。
(七)加强与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的联系,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动态,每年向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汇报一次电教工作情况。
二、电教工作人员职责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电教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针对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对播放收看做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引进党员电化教育片,严把片子质量关,确保播放、收看正常进行。
(四)指导各播放点做好播放工作。播前要事先熟悉电教片内容,拟定内容提要、观看的要求、思考讨论题、提出课后实践的建议方案等,并及时通知播放点安排好播放收看和讨论工作。
(五)做好“三薄一册”的登记、填写工作,注意收集党员接受教育后的信息反馈,并整理归纳,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电教工作情况。
(六)严格遵守电教制度,不能组织和播放与教育内容无关的音像制品,更不能组织和播放不健康的音像制品。
(七)加强对播放设备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定期对播放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未经领导批准,电教设备不得外借,不能挪作它用。
三、电教片库管理制度
(一)建立品种齐全、内容丰富的电教片库 (即要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等政治思想教育的电教片,又要有岗位技能,实用技术等科技方面的电教片) ,以保证各播放点播放需要。
(二)电教片库实行科学管理,电教片要登记入档,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严格手续,妥善保存保管。光盘要防止划伤,开封的录像带,长时间不用每半年要重绕一次。
(三)增强服务意识,竭诚为各播放点做好供片服务工作,合理流动电教片,努力满足各播放点对电教片源的需求。
四、电教设备使用保管制度
(一)电教设备购进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建立固定资产帐目和设备档案,人员变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二)电教设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和技术要求保管使用。注意防尘、防潮、防高温、防磁、防盗,确保电教设备安全完好。
(三)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要爱护设备,定期对电教设备、器材进行保养,搞好检修。
(五)音像资料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存放,并登记造册。租借音像资料要办理手续。
(六)因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失的,要追究管理人员责任,视情节给责任人以批评教育、经济赔偿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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