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思想工作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的制度。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是党员的义务和职责。同时也是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有效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加强管理、监督约束的一项制度。 一、思想汇报的对象 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定期向所在党组织进行汇报。 二、思想汇报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2、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感受和心得; 3、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 4、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5、党员个人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三、思想汇报的形式 1、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四、思想汇报的要求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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