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党员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和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意愿的了解,及时准确的针对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内容 1、坚持诚实守信,互相帮助的态度,相互汇报工作, 针对单位整体工作和个人分管工作交换意见,研讨改进工作方法。 2、交流思想认识,增进了解,理顺情绪,促进团结,协调工作。 3、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建设的情况。 4、听取干部对自己所在工作部门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5、对来信来访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解、访谈。 6、其他需要沟通交流和反映的事项。 二、谈心形式 谈心采取面谈形式可以一对一,也可以几个人一起谈。领导干部之间相互谈心;与所分管工作的单位、部门负责人谈心;与干部、职工直接谈心。 三、谈心时间、地点 谈心地点不限,主要由主谈人约定。谈心时间可以放在工作时间、也可利用晚上或双休日进行。 四、实施办法 各级领导干部要遵守循序渐进的工作方法和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 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全年谈心次数原则上不少于40次。 1、确定谈心对象。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安排谈心。 2、准备谈心材料。根据需要,主谈人在谈心前应准备好谈心有关材料和内容。 3、做好谈心记录。根据谈心内容主谈人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保密。谈心中,涉及到需要办理的事项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应及时办理或立即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