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单位承建的朝阳帝堡2#、3#楼工程,在2007年6月27日全市住宅工程专项巡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1、项目经理、总监均不在现场,现场质量控制不力且不能履行其职责;2、施工单位资料中未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经理未见年检记录;3、监理单位未见监理技术资料。
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项目有:1、现场检查正在使用的图纸为不合格(无图纸审查章、无设计单位资质章、无建筑师、结构师章);2、现场未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自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粘土砖(设计为烧结煤矸石砖);设计变更未经原设计单位签认;3、模板支撑未采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钢管支撑,使用木支撑体系且木支撑的连接方式与立柱搭接方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4、2#楼工程二层墙体由于野蛮施工存在多处3~4皮砖裂缝,严重处有8皮砖裂缝;另外还有数处梁底1~2皮砖呈现通长错动状水平缝,严重影响建筑结构的安全性。
三:违反《淮南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办法》的项目有:1、施工组织设计没用编制针对《质量通病防治实施办法》的措施;2、大于300mm的洞口未采用钢筋砼过梁板;卫生间防渗反梁高度不足200mm且为二次浇筑,轴线位移严重,最大处30mm;3、砌筑砂浆未采用储灰器;4、后台计量的磅称不能正常使用;5、二层客厅钢筋砼天花板局部有渗漏现象;6、构造柱拉接筋、施工洞口拉接筋放置不规范且有漏设、箍筋平直部分长度偏短、构造柱钢筋移位、搭接不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