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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25

填报单位

淮南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编号  安记2008-017

不良行为主体

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

 

违规事实

0864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中,你单位承建的潘集区公安分局刑侦技术大楼工程存在:1、模板支撑系统部分立杆未落实,随意搭设,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杆件不符合规范规定;2、龙门架无合格证、特殊设备生产许可证,无安装资质、无安拆合同、无安拆人员证件,未经验收;3、临时用电:TN-S系统未形成,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末级配电未做到“四个一”;4、临边、洞口无防护;5、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作业人员未经“三级教育”;6、无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不良记录等级(BCD

      B

填报日期

2008-6-23

公示期

2008-6-24       2008-9-24

记录依据

市建委建法[2005]57 

记录单位

淮南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记录人

 汤立佳

记录时间

2008-6-17

批准人

 刘福芳

审核人

 吴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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