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
淮南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编号: 安记2008-017
不良行为主体
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备注
违规事实
在08年6月4日建筑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中,你单位承建的潘集区公安分局刑侦技术大楼工程存在:1、模板支撑系统部分立杆未落实,随意搭设,立杆间距过大,水平杆件不符合规范规定;2、龙门架无合格证、特殊设备生产许可证,无安装资质、无安拆合同、无安拆人员证件,未经验收;3、临时用电:TN-S系统未形成,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末级配电未做到“四个一”;4、临边、洞口无防护;5、无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作业人员未经“三级教育”;6、无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
不良记录等级(B、C、D)
B级
填报日期
2008-6-23
公示期
2008-6-24 至 2008-9-24
记录依据
市建委建法[2005]57号
记录单位
记录人
汤立佳
记录时间
2008-6-17
批准人
刘福芳
审核人
吴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