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填报日期:2008年04月1日
序号
质量责任主体
违规事实
记录依据
不良记录(B、C、D)
记录单位
记录人
记录日期
记录编号
1
兰溪市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南第一分公司
我站在2008年3月24日质量巡查中,发现你单位投资建设的朝阳市场工程,明示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重新修改原设计图纸,将原设计图纸住宅六跃七层改为七层且框架部分已施工完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 《住宅建筑规范》第5.2.5条
C级
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王建强
2008.04.1
质记—0804004
审批人: 黄涛 校核人:江鸿